「國寶蝦」─櫻花蝦 文:蔡宗禮
資料來源<東港采風第六期>/東港鎮文史學會/2001.3
若有人問您:我們台灣的國寶魚是什麼?您一定不假思索立即回答是櫻花鉤吻鮭。可是若再問您另一個問題:我們的國寶蝦是什麼?那我想您一定會對這個問題大感疑惑,並且猶豫了好久而且答不出來。現在就讓我直接來告訴您:我們的國寶蝦,正是名列「東港三寶」之一的櫻花蝦。
櫻花蝦(Sergia lucens Hansen)俗稱「花殼仔」,屬群聚性浮游生物,蝦體本身佈滿紅色素及161個發光器,當漂浮於水面時,眺望之其色澤和型態如同日本國花櫻花般小巧可愛,故而得名。全世界只有在日本靜岡縣的駿河灣海域,和台灣東港溪出海口附近,即從東港至枋寮一帶海域,發現其蹤跡。據漁業專家的調查研究指出,此二處漁場屬新生海溝地形,極適宜櫻花蝦的繁衍生殖。
早期拖網業者並未重視其經濟價值,甚至把捕撈上岸的櫻花蝦與燈籠魚之類的下雜魚,混雜絞碎成魚漿,充作養殖漁業的飼料,直至日本學者大森等研究發現並於1988年親自來台考察,證實本地所產的櫻花蝦與日本同種。日商又紛紛來台下訂單,加上民國81年東港的櫻花蝦產銷班成立後,漁民才瞿然驚覺到原來我們竟也擁有如此珍貴世界級的海中極品。
東港櫻花蝦漁業的歷史,要追溯到1950年起,當時是以搖鐘網(俗稱討鐘網)捕撈,數量不多,而且只是捕撈底棲魚類時的混獲物而已。直到1982年起日商以320~350元/公斤以上之價格收購時,漁民才有專業性捕撈櫻花蝦之單拖網漁船出現。也許有人會問:經濟價值如此之高,這麼「好康」(最高記錄曾拍賣一台斤1200元),難道這附近海域的漁民不會趨之若鶩嗎?因為櫻花蝦的捕撈技術、網具的製作都較具專業性,完全是靠長年累積的經驗傳承而來,並非所有漁民都能勝任,因此從事櫻花蝦捕撈作業者,大多是東港地區的漁民。
櫻花蝦外型小巧玲瓏,成蝦約5㎝大小,外殼細薄柔軟,肉質鮮美甜嫩,富含高鈣、磷、粗蛋白質等多項營養成分,是小孩及老人最佳天然鈣的攝取來源,亦是女性美容及產婦的最佳營養補給品。本地的加工業者大多作成乾製品,以外銷日本為最大宗,因為風味獨特,口感極佳,廣受日本人喜愛,也為我國賺取不少的外匯。
為維護如此珍貴的海中資源,避免竭澤而漁,並建立一套公平合理又能保障漁民生計的制度,「東港的櫻花蝦產銷班」於民國81年在東港區漁會的輔導下成立,在積極運作之下,加入產銷班的漁船逐年增加(表一)。班員制定作業公約,規定每年的11月至翌年的5月為採捕期,其餘時間則為禁捕期,不得進行捕撈,如有違犯,經查證屬實,除送縣府查辦外,並科以罰金。而且規定作業船隻每航次的漁獲量不得超過10箱(200公斤含箱重),如此對櫻花蝦的生態保育有相當的助益。(表二)
可是這套自律公約對非產銷班班員就完全沒有約束力,尤其對所謂燈火漁業的焚寄網漁船(俗稱三腳虎仔),利用強烈聚光機具,進行一網打盡、大小通吃式的捕撈作業,除了搖頭嘆息外,你又能奈他何。因此我們在此要呼籲政府立法來遏止這種幾近毀滅性的作業方式,讓上帝特別垂愛並賞賜給我們的世界級國寶蝦─櫻花蝦,能夠世世代代悠遊於東港溪出海口的附近海域。
資料來源:1.東港區漁會
2.東港櫻花蝦產銷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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